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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应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,本轮疫情存在传染性强、传播速度快等特点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医院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,为切实保障患者、家属、医务人员的安全,减少交叉感染,降低感染率,防止疫情扩散蔓延,除发热门诊、急诊外,浙江省中医院三院区均将继续实行对所有普通门诊、专科门诊、专家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制,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,同时谢绝探视。具体相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,请大家理解、配合和支持!
门诊就诊须知
门诊实行全预约诊疗医院对除急诊、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(普通门诊、专科门诊、专家门诊)全面实行预约制、分时段就诊、实名就诊。
可通过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、浙里办、省预约平台及预约电话提前预约7天内号源。
预约剩余号源接受当日预约,您可通过(1)浙里办/浙江健康导航APP;(2)关注“浙江省中医院”/“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”微信公众号,搜索“浙江省中医院APP”下载安装后进行当日预约。预约成功后无需线上支付挂号费,请您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,在预约时段按时来院取号结算。
请您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,在预约时段按时来院就诊。就诊时,做到“一人一诊”,诊室内不聚集。
已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,可通过原预约途径取消预约。请准备好“杭州健康码”和“行程卡”
进入医院前,请您和陪护人员进入医院时,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,出示实时“杭州健康码”“行程卡”(可以通过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)以及有效身份证件(医保卡或身份证),无“健康码”的患者请配合工作人员填好个人资料、流行病学调查表、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。进入病房、诊室、治疗室前也需配合检查行程卡。红码或黄码患者,配合工作人员到相应诊室就诊。
配合防控筛查
根据政府发布疫情防控文件精神:不主动申报、拒绝接受测温、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如您有以下情况之一,请主动、如实告知工作人员,按照医院相关流程到指定地点就诊:
发热(37.3℃及以上);
28天内有疫情高危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;
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;
周围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发病;
有呼吸道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。
同时,具有以上情况之一者,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,建议居家隔离。
做好个人防护
(1)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,与他人交谈时,请保持1m以上社交距离,做好咳嗽礼仪。 (2)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入口处的询问及体温测量,并按照医院指示标识,测量体温后,从规定的出入口有序进入和离开医院。 (3)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。
(4)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,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。
住院及陪护
1.患者办理入院患者住院要进行新冠筛查,凭3天内核酸筛查阴性报告办理入院。如因病情紧急,需紧急入院处置的,在取得抗体检测和胸部CT阴性结果后,入院单间隔离,并及时做核酸检测,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恢复正常住院流程。 2.陪客管理(1)住院大楼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; (2)患者住院期间,原则非必要不陪护,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,实行“一患一固定陪护”,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(3)陪护人员必须配合病区管理工作,规范佩戴口罩、持“健康码”绿码、流行病学史阴性、体温正常、无发热及呼吸道等十大症状。需要提供入院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,病区审核资料通过后,生成电子陪护证(或发放纸质陪护证)。 (4)陪护人员通过人证对比成功,体温检测正常等符合要求后,可进入病区。 (5)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,不串访其他病房,不聚集聊天;外出检查等需进出病区,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工作。 (6)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科室医务人员报告,并服从医院相关安排。 3.探视管理谢绝来院探视,特殊时期建议通过其他通讯方式进行慰问。
其他注意事项
(1)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,请规范佩戴口罩,主动配合医院进行信息登记。 (2)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,医院在各诊疗场所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。 (3)患者及陪护饮食建议在医院统一订餐。
特别提醒
请自觉做到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不串门,对当前疫情防控至关重要。大家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“一米线”等良好卫生习惯。 疫情防控,不容懈怠,请大家从我做起,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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